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8818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27 | ||
标题: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 ||||
文号: | 襄市监规〔2022〕1号 | ||||
生效时间: | 2022-12-27 | 终止时间: | 2025-12-26 | 来源: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影响,着力稳市场预期、稳市场主体,市局研究制定了《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7日
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认真落实以下措施,助力我市个体工商户克服暂时困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对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信用修复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实现“零见面”“无纸化”、营业执照“智能审批”。
二、允许个体工商户“一址多照”。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保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对在各级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四、营业执照“全市通办”。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湖北政务网”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实现“就近办理、异地申请、异地办结”。
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费用,减半收取;协助在全市各级公办检验检测机构送检强检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的个体工商户,不收取相关费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委托检验,申请按50%收取费用。
六、严厉查处各类不执行国家价费政策违规收费、借疫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大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查处力度。
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组织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八、推行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个体工商户,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个体工商户,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等方式予以教育提醒,不予行政处罚。
九、推进涉及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等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实现个体工商户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推动年报数据部门共享,减轻市场主体填报负担。
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问题。持续做好商标质权登记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实现有效融资,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十一、支持办理减免租金。协助承租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困难个体工商户,申请减免租金;协助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困难个体工商户,申请免收、减半或延期收取房租。
十二、各级“小个专”党建工作机构要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扎实开展好联系服务个体工商户各项工作。
以上第五条措施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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