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超)将于4月-11月在全省17个市(州)举行,常规赛期间襄阳赛区将承办8个主场比赛,首场比赛定于4月18日在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举行。为维护赛事期间的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规范有序、欢乐祥和的赛事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宾馆、酒店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自觉遵守价格承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严禁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高客房价格;严禁在客房价格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标明收费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不得采取误导性的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表明的费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不得擅自更改规定的计费方式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自觉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采取误导性的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表明的费用。
六、旅游景区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或强制代收费用,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相关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价格自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赛事期间加大对各经营主体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