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隆博食品店(张建亚):
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研究,对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市监处罚[2024]276号),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白酒1764瓶,处以180000.00元罚款。并将你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因不能直接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市监处罚[2024]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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